密歇根兒童託管法律
聯合保管鼓勵。 在監護權爭議案件,保管安置的兒童,其中包括最佳利益的基礎上,將取決於:
一)愛情,親情,以及其他有關各方和孩子之間存在的情感紐帶。
二)給孩子的愛,親情和指導,繼續教育和提高的孩子,在他或她的宗教或信仰,如有涉及到各方的能力和處置。
三)各方的能力和處置涉及兒童提供食品,衣著,醫療保健或其他補救保健確認,並根據這個國家的法律允許地方在醫療,和其他材料的需求。
D)的時間長度孩子一直住在一個穩定的,令人滿意的環境和宜保持連續性。
E)的現有或擬議的監禁在家中或家庭的持久性,作為一個家庭為單位,。
F)參與各方的道德健身。
G)參與各方的心理和身體健康。
H)的家庭,學校和社區兒童的紀錄。
i)在孩子的合理的偏好,如果法院認為孩子是足夠的年齡來表達偏好。
j)在雙方各自的意願和能力,以促進和鼓勵孩子和其他家長或孩子和家長之間的密切和持續的親子關係。
K),家庭暴力,不管暴力是否是針對孩子目睹。
L)被法院認為是一個特定的子女撫養權糾紛有關的任何其他因素。
[基於密歇根修章程 - 第:55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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